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唐盼霞
涉企纠纷的化解,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涉企纠纷不同于一般民商事纠纷,不仅解决企业纠纷,更要促进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汝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涉企审判工作模式,搭建涉企司法协作平台,打造“情理法”深度融合的涉企审判工作品牌,让企业走出困境,蓬勃发展。
用情办案,巡回审判解纠纷
“涉企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在大坪法庭庭长邓启章看来,“涉企宜调不宜判”。日前,他刚调解完一起涉民营企业家民间借贷纠纷。通过阅卷了解到,这起纠纷标的额较大,且是因企业家为解决短期资金困难而发生的借款。为了尽快化解纠纷,他积极运用先行调解工作机制,邀请商会代表、律师参与调解,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困难。进一步了解到其中一名当事人正在外地洽谈业务无法返回参与现场调解,启用远程视频调解方式,通过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在线沟通。
在远程视频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了调解的原则和目的;随后,双方就借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经过多轮协商,原告表现出了极大的让步,同意被告分期还款的请求;而被告也诚意满满,表示将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了先本后息的分期还款协议,并就违反分期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
汝城法院2023年3月27日在工业园区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具备线上远程视频调解、诉调对接、巡回开庭审判等多项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新通道。
疏导法理,多方联动促和谐
近日,大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某建设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多次秉持“枫桥经验”中的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原则,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邀请双方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分歧点;为了更专业、更公正地处理这起纠纷,还邀请了行业专家、资深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为双方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支持。
先后经过五轮、长达40多个小时的艰苦调解。某建设公司积极配合建设项目的工程消防验收、施工工程的整改、返修等项目,某科技公司表示愿意积极偿还尚欠的工程款,并采取了边诉讼边支付部分工程款的方式,截至2025年2月,尚欠工程款82万元未支付。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发现存在水电费未支付及抵扣的问题,经核实,尚欠水电费4万元。
面对这一新的情况,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耐心调解,抵扣水电费4万元,最终促成双方就78万元工程款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双方还就后续工程验收、施工工程的整改、返修进行了友好协商。案件办理后,一面写有“倾力调解化纷争,和谐共赢促发展”的锦旗被送到了法庭工作人员的手中。
法治优先,耐心调解促化解
近日,汝城法院成功化解七百余万元工程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按期兑现了款项,一起长达近十年的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卷材料,发现案件的关键在于工程量的核算,如果双方能自行核对工程量,案件就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纠纷持续长达近十年,工程量无法核算,另双方对工程单价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核算工程量,但双方分歧较大均未核实成功。承办法官随后将案件排期开庭,庭审中,双方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辩论。但双方依然未能就工程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释明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阐明了评估鉴定的相关事宜及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意识到继续争执下去只会两败俱伤,化干戈为玉帛才是上策。
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郴州某公司支付朱某工程价款50余万元,现郴州某公司已向朱某支付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
汝城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原则,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与行业专家、律师、司法所、乡镇协同联动机制的深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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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